我国工运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会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 工作。

习近平

枣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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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18条新规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新增新业态劳动者关爱资金300万元,简化工会经费返还渠道,基层工会可为会员购买健身服务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5日 文章来源:河工新闻网
  日前,省总工会印发《关于落实省委、全总决策部署 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助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帮扶力度等5个方面,明确设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爱资金等18条新规,用“真金白银”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若干措施》规定,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等帮扶力度,结合今年省总工会预算安排和工作需要,疫情防控资金调增200万元,新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爱资金300万元,送温暖资金调增300万元。“省总工会将根据全省‘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开展情况适时进行政策调整,充分用好‘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经费。同时,深入实施职工创业金融支持政策,市、县级总工会金融政策支持对象可拓展到转岗待岗再就业职工。”省总工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若干措施》明确,为困难行业、企业恢复发展贡献工会力量。落实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确保包括服务业领域小微企业在内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省总工会2022年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补助,由以往年底一次性拨付调整为年中、年底两次拨付;对未开设工会账户,由企业行政代管并单独核算管理经费的,可返还至小微企业原上缴经费账户。用好工会经费促进消费复苏,市、县级工会可结合本地实际,履行相关程序,采取在原定节日慰问限额之外适当增加一定额度或在原定额度不变的情况下提前发放消费券等方式,购买文旅、餐饮消费产品,提振消费信心;基层工会可将原定全年发放的节日慰问品中未发放部分提前发放给全体会员。强化工会服务阵地的公益性、服务性,市、县级工会可因地制宜利用工人文化宫等职工服务阵地,为小微企业、困难职工、转岗再就业职工创业提供阶段性优惠办公或经营场所。减免租用工会房租,县级以上工会对承租工会所属房产的困难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困难职工减免或缓交一定期限的租金。支持困难行业、企业承接工会活动,县级以上工会开展职工疗休养、会展等活动时,支持旅行社、会展服务类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困难行业、企业承接。
  《若干措施》提出,积极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加大工会组织消费帮扶工作力度,省总工会机关及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县级以上工会机关的内部食堂以及各级工会组织的内部商超及所属宾馆、酒店等单位,预留一定比例的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832平台”工会一站通和“832平台”省内农副产品清单,优先采购脱贫地区产品;基层工会按照规定组织节日慰问、生日慰问或其他相关工会活动时,可优先采购脱贫地区产品作为慰问品。引导职工开展消费帮扶,全省各级工会要大力宣传国家脱贫攻坚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引导干部职工培养健康、绿色的消费习惯,自发消费脱贫地区产品和旅游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若干措施》要求,要在全民健身运动中发挥工会作用。着力打造职工健身活动品牌,倡导全省各级工会开展职工健身活动,提高职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的参与度,吸引广大职工群众投身到全民健身运动中,为建设“健康河北”贡献工会力量。要利用职工服务阵地开展职工文体活动,充分利用工人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等职工服务阵地,组织开展区域性、行业性职工健身等职工文体活动。要完善职工健身活动配套设施及服务,基层工会每年可以按照一定标准为职工会员购买健身服务。
  《若干措施》强调,要切实加强工作实施中的经费管理监督。省总工会将加大对下经费补助力度,在严格落实全总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使用要求的基础上,统筹安排省总工会对市级工会的经费补助;允许市、县级工会经过必要程序,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落实《若干措施》;基层工会要协调单位行政依法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多方筹集落实相关措施的专项资金。同时,省总工会将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严禁将购买旅行社服务异化为公款旅游,严禁将购买健身服务、消费帮扶变相为滥发津贴、补贴,严禁以商业预付卡方式提供相关服务。(记者高会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