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动态 | 创新诉调对接工作模式 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张家口市万全区总工会积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显成效
张家口市万全区总工会把诉调对接工作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强基础、优服务、快结案,在实践创新中打造诉调对接新模式。
一、工作主要做法
(一)聚焦强基础,织密诉调对接“保障网”。聚焦阵地、机制、流程等常态化、规范化建设,把力量用在刀刃上,为做强诉调对接工作提供全方位保障。
一是工作有阵地。2020年与区法院联合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以来,线上在“冀时调”平台设立了职工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调解工作室,下设了一个机构管理员账号和三个调解员账号,配备三名懂业务、会调解、敢担当的业务骨干为解调员;线下区总工会设立了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并在法院挂牌成立了万全区职工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调解工作室。
二是制度有保障。结合当前形势和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工作任务、工作原则、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调解对接工作流程及调解员职业道德六项规章制度,全部挂牌上墙,依法有序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快捷高效。
三是诉调有流程。聚焦职工维权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利用互联网+“冀时调”平台,直面职工群众利益诉求,积极引导当事人自愿通过非诉渠道解决纠纷。诉调流程包括纠纷受理、纠纷登记、调查分析、实施调解、上传结案报告、入卷归档六个步骤,直到结案归卷。
(二)聚焦优服务,按下方便群众“快捷键”。聚焦服务职工、方便群众,针对不同的案件不同情况,采用现场、电话、视频等调解方式,快速有效解决劳动争议案件。
一是现场调解。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均能到达调解工作室的采用现场调解。2020年,工作室通过“冀时调”接到一起劳务纠纷案。调解员立刻与法院工作人员进行对接。拿回卷宗后,调解员了解到原告任某和被告张家口市某公司双方都在本地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现场调解。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最终以被告支付原告各项经济补偿3万元,达成了双方满意的协议。
二是电话调解。原被告双方都不在本地、且有一方或双方不具备网络条件的,采取打电话方式进行调解。2021年,原告马某某兄弟四人通过“冀时调”起诉了张家口某制造公司,因兄弟四人均不在本地,工作人员随即电话联系,经多轮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在签订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结清拖欠工资54936元。
三是视频调解。双方当事人都在外地且同时具备网络条件的,在调解员的耐心指导下,通过“冀时调”微信小程序用户端视频“面对面”调解。2021年,调解员接到原告孙某、顾某、刘某、张某4人追讨沽源某公司欠薪案件。四名原告表示因多次追薪无果,果断拒绝调解员诉前调解的建议,要求直接立案开庭。调解人员告知其调解成功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与法院正式立案开庭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既省时省力又可避免来回奔波,最终4名原告接受了诉前调解建议,因当时正在疫情防控期间,且原被告均分散在不同地点,经多轮协商,诉前调解中心充分运用互联网+“冀时调”小程序,实现当事人线上“面对面”调解,最终为4名原告追回了劳务费、路费130800元。
(三)聚焦快结案,画下劳动争议“休止符”。聚焦签协议、快结案,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在双方无异议前提下,尽快终结劳动争议纠纷。
一是双方清偿撤起诉。原被告双方对调解结果无异议,调解员在三日之内确认清偿,征得原告同意后撤回起诉。
二是双方在场现场签。原被告双方对调解结果无异议,原被告能到现场的,在调解员见证下,现场签订调解协议。
三是一方异地邮寄签。原被告双方对调解结果无异议,一方在本地已经签订调解协议,由调解员亲自将已签订的调解协议邮寄给另一方,另一方签字后寄回给调解员。
四是双方异地网络签。原被告双方对调解结果无异议,且均无法到现场的,在调解员的指导下,通过微信小程序“冀时调”用户端签订协议。
二、取得显著成效
(一)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2020年与法院联合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以来,共接收劳动争议案50余件,为职工群众和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78.5万元,结案率为100%,大力提升了职工群众对诉调对接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二)助力了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及时将劳动争议和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不仅有效降低了职工群众维权成本,还有利于被告腾出足够时间和精力抓生产经营,有效助推了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
(三)构建了和谐劳动关系。多数原告在接受诉调对接前,不同程度出现过信访情况。经过诉前调解达成协议后,信访数量减少,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几点工作启示
(一)进一步扩大诉前调解影响力。针对许多当事人不了解、不选择诉前调解这一状况,应加强诉前调解的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效果宣传力度,让更多职工群众知晓诉前调解的成功实践,引导更多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程序解决矛盾纠纷。
(二)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调解力。在解决好工会调解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问题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实地观摩、现场演练等力度,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系统操作能力和调解技巧。
(三)进一步增强多元化解聚合力。联合法院、人社等部门建立健全多元化解机制,将诉前调解关口前移,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的工作格局,进一步维护社会整体和谐稳定。
(张家口市总工会、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